根据省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,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,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,1月10日,市教育局对原定于2021年2月1日--3月2日中小学寒假时间做出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市属高校、驻朔高校进入寒假时间原则上调整为2021年1月12日,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,结合生源地防控形势,分批次放假;
二、特教学校、幼儿园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:2021年1月12日;
三、小学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:2021年1月16日;
四、初中、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、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:2021年1月23日;
五、高三年级原则上实行全封闭管理,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因地、因校确定,但需报请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。
六、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。
七、放假期间,坚决不允许任何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任何线下补课活动,一经发现,严肃问责。
八、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认真排查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,坚决制止、严肃查处线下培训活动。
来源:朔州市教育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长按识别关注
扫描二维码